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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和调剂的相关措施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     【字号:

招生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

招生方向: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游艇邮轮工程、轮机工程接收调剂专业:船舶工程、轮机工程、机械类、电子电气类等相关专业方向优先

接收调剂要求: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分数要求

一、招生优惠政策

1. 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可凭缴费收据报销复试费(包括复试报名费、体检费)。

2.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3. 为方便考生,我院在学校招生政策许可范围内,可尽量根据考生到校时间灵活组织复试。

4. 研究生就读期间,学院承诺提供每人一台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并提供工作室供学生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

二、入学后学院奖励支持政策

(一)科研奖励

1. 发表期刊论文并被SCI、EI收录(检索类型为JA),每篇奖励4000元;2.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3. 发表国际会议论文并被SCI、EI收录,每篇奖励1000元;4.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2000元;5.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500元。(注:以上奖励政策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二)实习期间补贴

研究生赴外地实习,可凭车票报销一次往返实习地交通费,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和一等座、软卧的火车票。

(三)其他

可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研究生承担教学、科研、管理辅助等“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并提供相应报酬。

三、学校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2万元。2. 学业奖学金: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研究生新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后直接发放。一等奖:10%,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奖:25%,每人每年4000元;三等奖:40%,每人每年2000元。3.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后进行一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进行一次,在校期间共2次。一等奖:5%,每人每次3000元;二等奖:10%,每人每次2000元;三等奖:20%,每人每次1000元。4. 普通奖学金: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2个月进行发放。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

2.助研费:每人每月300元,从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发放,每年按10个月进行计算。

(三)研究生学术创新计划

学院支持研究生申请校研究生相关创新计划项目,资助资金设3000元和5000元两个等级。

联系人:彭老师0531-80687760(办)15169189173(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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