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多次发现有学生在校园内骑行摩托车,且骑行速度很快,严重影响校园的安全秩序。为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和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校区内摩托车的使用、停放和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
二、进入校园的摩托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入校区大门应主动接受检查,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然后泊于指定的摩托车停放区域(暂定威建项目部院内);不得在校园内行驶。
三、禁止无牌照和假牌照的摩托车进入校园。发现无牌照和假牌照进入校园的,一律予以扣留。
四、门卫保安人员要履行责任,严格检查,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进入校园,制止危险驾驶行为。
请各单位(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遵照执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行。
安全保卫科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