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关于编制我校2016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派遣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6年全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号)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和派遣手续的办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方式
为进一步简化就业方案编报程序,提高就业信息的准确度,山东省人社厅对2016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工作方式进行调整:
(一)严格落实学校对就业证明材料的审核责任。各学院在编制就业方案时,要认真审核存档有关材料,严格按规定录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严禁虚报、瞒报。对因审核不认真出现的错派、误派问题,由各学院院负责。同时,今年人社厅将对学校上报的就业方案信息进行电话抽查,对于毕业生反映就业信息造假的,一经查实暂缓学校就业手续办理,由此产生的问题将追究相关学院责任。
(二)毕业生离校前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各学院锁定就业方案前,须组织所有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
(三)毕业生对本人就业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学校锁定就业方案后,须组织毕业生对本人就业方案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四)简化就业方案报送后的审核程序。就业方案经学校审核报送,人社厅将依照报送内容打印、签发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二、就业方案的报送方式和范围
(一)报送方式。2016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报送统一使用“信息网”。具体报送方式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先登陆“信息网”的“学校管理专区”编制就业方案,并组织所有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进行离校前未就业实名登记,然后学校进入“报送就业方案锁定”栏目,点击“锁定就业方案数据”按钮,完成就业方案报送工作。
按照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要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须一并报送“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
(二)报送范围。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院校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三、学校编制就业方案
学校编制就业方案时,登陆“信息网”的“学校管理专区”,在经省人社厅审核的生源资格库基础上,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协议书审核(系统生成)”、“协议书审核(学生录入)”、“省外协议书审核”、“灵活就业信息管理”、“劳动合同信息管理”、“自主创业信息管理”等栏目,审核录入与毕业生就业信息相关的字段内容。
(一)就业协议书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含毕业生使用网上“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院负责审核并存档协议书;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学院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也可由学院使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审核后直接录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网上审核存档的,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
(二)多形式就业材料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多形式就业且不具备签约条件的,各学院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复印件重点审核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其中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的视为灵活就业;
2.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审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审核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审核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再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5.毕业生申请出国学习的,审核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出国工作的,审核接收单位出具证明;
6.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审核毕业生本人提交的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7.毕业生暂不就业的,审核毕业生提交的暂不就业申请。
以上信息原则上由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登录“信息网”“毕业生管理专区”,使用“劳动合同信息录入”、“自主创业信息录入”、“灵活就业信息录入”等栏目,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网”,学院负责审核;也可由学院根据毕业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登陆“学校管理专区”,使用“劳动合同信息管理”、“自主创业信息管理”、“灵活就业信息管理”等栏目,审核后直接录入。
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通过“灵活就业信息录入”栏目录入协议书信息,“申请类型”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
毕业生申请出国、应征入伍的,报到证将直接签发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院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修改后,“信息网”将自动锁定其签约功能。
(三)升学、录取为服务西部志愿者的材料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升学、录取为服务西部志愿者的,由学院负责审核,并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其中服务西部的,在“是否服务西部”字段选“是”;已参加研究生复试并调档的,按升学对待;服务西部的,按缓派对待,暂不签发报到证。
(四)暂不毕业材料的审核录入。毕业生已经确定为暂不毕业的,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材料,由学校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将“毕业去向”字段改为“不毕业”。
(五)预征入伍材料的审核录入。报名参加2016年高校毕业生预征入伍的毕业生,凭学校教务部门(或武装部)出具的预征入伍名单,由学校使用“信息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修改相应字段。
(六)未就业毕业生的离校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其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职毕业生,其就业去向为生源地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省生源的为各省(市、自治区)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离校前未就业实名登记
学校锁定就业方案前,须组织所有山东生源待就业毕业生,登陆“信息网”的“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栏目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并确保毕业生相关信息完整准确。
五、毕业生对本人就业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学校锁定就业方案后,使用“信息网”的“上报就业方案锁定”栏目下的“导出就业方案信息签字确认表”功能,打印《就业方案信息签字确认表》,由毕业生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后,报人社厅审核。未经毕业生本人确认的,学校将无法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六、特困生求职补贴发放登记
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时,一并将特困生就业创业补贴本人领取签字表(复印件每页加盖学校公章)报人社厅存档(签字表应包含学校名称、学号、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金额、领取签字、个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报送就业方案和签发《报到证》时间
2016年我校锁定上报就业方案的时间为6月22日中午12:00,签发报到证时间为6月27日,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见附件1)报送就业方案相关材料。
八、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规定。各学院要自觉接受毕业生对就业方案的监督,及时处理和解决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信息确认时提出的问题,杜绝毕业生“被就业”现象的发生。严禁以扣发毕业证、报到证等为由,逼迫毕业生签假协议(包括各种人事代理公司)、造假证明,追求虚假就业率。
(二)扎实开展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状况跟踪服务工作。对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指导其及时办理网上签约和相关就业手续。对收集到的就业信息要及时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系统”中,做好2016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报的准备工作。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各学院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各学院毕业生档案的完善工作,以便学校在7月上旬完成档案转递工作。
(四)及时做好就业方案报送后相关手续的办理。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就业方案报送后将无法调整。签发《报到证》期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工作照常进行。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需办理调整手续的,7月15日以后办理。离校时报到证已签发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办理改派手续的,8月15日以后办理。
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联系人:朱鸿义、田家军,电话:80687478。
附件:1.报送就业方案流程图
2.各学院报送就业方案和就业材料时间
3.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4.“毕业生确认就业方案信息”功能的操作说明
5.毕业生升学信息采集表
招生就业处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
报送就业方案流程图
附件2:
各学院报送就业方案和就业材料时间
6月20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交通法学院、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船舶与轮机工程学院、航海学院
6月21日 汽车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交通土建工程学院、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6月22日 锁定、上报就业方案,导出学生签字确认信息表
6月23日-24日 各学院报送学生就业方案确认表
6月27日 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附件3:
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毕业学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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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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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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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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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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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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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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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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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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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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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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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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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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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式 |
①临时性工作 ②非全日制工作 ③弹性工作 ④自由职业 |
就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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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月收入 |
(元) |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制
注:此表各项由毕业生据实填写,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附件4:
“毕业生确认就业方案信息”功能的操作说明
1.毕业生操作
1.1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
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在用户登录版块点击“毕业生登录入口”按钮。进入登录界面。输入账户信息登录毕业生专区界面。
1.2确认就业方案信息
未完成确认就业方案信息的毕业生,登录系统后,系统自动弹出重要提示界面,如图:
点击确定后,进入就业方案信息确认界面。需要确认的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就业派遣信息和报到证样式三部分内容。
1、 基本信息是学校上报到系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教育学历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反馈到学校修改;
2、 就业方案信息是最新的毕业去向和档案去向等信息,是就业主管部门打印派遣报到证的数据依据,请仔细核对,如信息有误请反馈到学校修改;
3、 报到证样式:是您离校前领取的报到证的样式模板。
对以上三部分内容认真核对后,请按要求进行确认。
1、 如果以上信息有误,请点击
按钮,在弹出的界面中翔实填写反馈内容。反馈信息提交学校修改。
2、 如果以上信息核实无误,请点击
按钮,系统根据毕业生确认的就业方式不同转到不同的操作界面。其中,《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向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登记。(1) 毕业生确认就业方式为“待就业”,则毕业生直接进入实名登记界面,毕业生根据界面提示进行选择操作。
(2) 毕业生确认就业方式为“升学”,则系统提示确认完成。
(3)毕业生确认就业方式为“缓派”,则弹出提示窗口,点确定进入实名登记界面。
(4)毕业生确认就业方式为“缓派”,则弹出提示窗口,点确定进入实名登记界面。
(5)毕业生离校时以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非派遣签约等非协议就业方式落实接收单位的,点确定进入实名登记界面。
1.3实名登记
《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要向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实名登记。户籍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求职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毕业生登记的服务需求提供服务。
点击“实名登记”按钮,进入实名登记系统,毕业生按要求填写登记信息。
2.高校操作
2.1查看确认信息反馈内容
首先高校登录就业信息网专区,点击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下上报就业方案锁定栏目,查看毕业生确认反馈信息。
1、当有毕业生未确认或者有协议书学校未存档时,高校用户不能锁定就业方案数据。只有两项数据都为0时,方可锁定就业方案数据,打印派遣报到证。
2、点击等待毕业生确认的红色数字链接,打开详细列表。高校可查看到本校应届毕业生的确认反馈信息。包括:
(1) 确认信息有误反馈错误信息的记录。
(2) 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或者确认后由于就业状态变化需要重新确认的。
(3)就业方案信息已确认无误的。
3、 系统提供导出数据功能,便于学校导出信息,进行维护调整。
2.1高校修改毕业生反馈信息
毕业生由于就业方案信息有误而尚未确认的,学校修改内容后毕业生继续确认。
1、如果毕业生反馈的信息为基本信息有误,则由学校联系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修改;
2、如果毕业生反馈的信息为就业方案信息有误,则学校重新审查就业方案进行调整;
3、如果毕业生反馈就业方案信息有误,则学校落实情况后,提供材料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