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如需办理横向课题经费到账及立项,请按照以下流程:
一、 横向科研经费已汇至学校账户,请携带以下文件:1、科研分配单(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科研处立项签字盖章);2、经费到账确认单(学院院长书记签字)至财务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经费落账。
二、 科研经费未到账,需要预借发票,请携带科研合同原件至财务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费到账之后,携带1、科研分配单(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科研处立项签字盖章);2、经费到账确认单(学院院长书记签字),至财务处办理落账。
三、 若办理免税科研课题,如果科研课题经费已汇至学校账户,需携带科研分配单(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科研处立项签字盖章);科研合同原件及济南市科技局签发的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合同及审核证明封皮需加盖山东交通学院公章)。如果科研课题经费未到账,需携带科研分配单(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科研处立项签字盖章);科研合同原件2份及济南市科技局签发的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合同及审核证明封皮需加盖山东交通学院公章)。
四、 发票开具完成后,若经费没有到账,请把发票第一联以及科研合同原件(务必折成与粘贴单大小一样)交至2号窗口;若经费已经到账,请持发票第一联、科研分配单及经费到账确认单于前台任一制单窗口制单。
特别说明:
1、科研经费到账确认单可于财务处网站http://cwc.sdjtu.edu.cn/下载专区下载打印。
2、学校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专用发票除需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以外,还需提供开户行信息、地址、电话。请务必确定好以上信息,再至财务处办理。
科研经费到账、立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