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持《贷款申请表》到毕业的高中,或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高中加盖学生处、教务处、学校公章均可);
3.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和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4.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
5. 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校资助中心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等待县资助中心的审核。
6. 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其他商业银行将学生贷款一部分(欠缴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划转学校指定帐户,剩余贷款由学生自行使用。
7.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到账贷款学生名单建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