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安全保卫科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良好环境和“平安校园”建设,在处科室形成热情、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安全保卫科服务承诺如下:
一、服务规范:
1、认真履行职责,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全心全意地为校区师生服务。
2、讲究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公开公正地处理接办的事宜。
3、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
4、对来电、来信及来科室办事的人员,要态度和蔼认真。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岗位职能范围内的事务,要说明情况,并主动介绍、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以“不归我管”一推了之。
5、对本单位的交办事项,做到一事一答,不能拖延和模糊答复,各部门不需要经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的应申办事项立即回复,需要研究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充分利用闭路监控系统和车辆识别系统,认真接待来查处丢失物品和发生案件的师生,按规定办理案件。
7、指导、协助物业公司抓好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
8、协助地方公安查处案件,配合好消防部门来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9、保持办公室整洁美观,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端正,文明用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在办公室内喧哗、闲聊、吃零食、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二、违诺处理办法:凡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投诉电话: 后勤保障处:0631-3998820
纪委、监察办公室:0631-399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