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议包括后勤保障处全体大会、后勤保障处处务会议、后勤保障处工作例会、内设部门会议。
第三条 会议召开的原则:
1、精简。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
2、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会前应做好议题的交流沟通;会中应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3、务实。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四条 会议安排:
后勤保障处全体大会
1、后勤保障处全体大会召开时间由处长视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一学期不少于两次。
2、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开,后勤保障处全体人员参加。
3、会议内容分学校党委行政及校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精神传达、理论学习、工作汇报、集体议事、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后勤保障处处务会议
1、后勤保障处处务会议召开时间由处长视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一月不少于两次。
2、会议由处长主持召开,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各科科长参加。
3、后勤保障处处务会议是后勤保障处集体决策机构,凡后勤保障处重大事项,包括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岗位调整、收入分配、先优评比、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部门重要支出等事项均需上会研究决定。
后勤保障处工作例会
1、后勤保障处工作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为隔周周三下午2:00召开,如遇校区有重要活动或会议另行调整。
2、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处长、副处长、各科科长、各科从事管理工作人员。
3、会议内容分工作汇报、集体议事、处领导对上次例会以来工作进行点评并做工作部署和要求,对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对廉政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
4、工作汇报主要为各科科长汇报上次例会以来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处专门安排的具体工作完成情况、下段工作计划、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或工作建议等。
内设部门会议
1、后勤保障处内设部门会议每周至少一次,由各科科长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2、会议由科长主持,参会人员为本部门内全体人员。
3、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校区及后勤保障处有关决议、决定,严肃工作纪律,研究近期本部门工作,解决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会议纪要:
1、任何会议均需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2、会议纪要应讲究时效性,一般在会后两天内完成并通过办公网发放到有关人员。
3、每次会议前应检查上次会议纪要执行的情况。
第七条 会议纪律
1、会议召集前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2、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改为静音模式。
3、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4、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