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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校区公寓入住须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共同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告知如下:

一、住宿

1.学生按照分配的房间号和床位号住宿,不得私自更换,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所在学院和后勤处同意,并到楼宇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调整。

2.楼宇中心于每年的十月初将学生住宿信息报财务处,财务处据此扣缴住宿费。

3.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变更房间的同学,若住宿费发生变化,自到楼宇中心办理变更手续之日算起。

二、卫生

1.公寓楼内严禁张贴各种广告、启示、标语及大小字报。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由公寓服务人员清扫,房间内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楼宇中心于每学期初根据各宿舍需要更换(补充)笤帚、拖把、簸萁、纸篓等卫生用具,室内清扫的垃圾要装袋并自行送至楼下的垃圾桶中。

3. 宿管会每周对每个房间检查一次卫生,将检查成绩通报给各学院及学团处;公寓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宿舍卫生,并将检查情况通报给各学院及学团处。

三、安全

1.公寓值班室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严禁在公寓内私自留客住宿。

2.公寓早6点开门,晚10:30点关门,法定节假日、周五、周六晚11:00关门。晚归同学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楼宇中心定期向各学院及学团处通报学生晚归情况。

3.同学们离开房间一定要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房间钥匙,不要外借给他人。房间的锁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需更换,必须到值班室办理更换钥匙手续

4.发现物品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校区保卫部门、所在学院或公寓值班室。

5.公寓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火灾。公寓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房间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电器,除没收外,另通知所在学院作进一步处理。

四、维修

1.公寓内所有公共场所及房间内都配齐了必要的设备、设施及家具,请同学们爱护并保养好这些物品,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2.楼宇中心负责公寓内公共设施、房间内设备、设施及家具的小型维修,若有损坏,请到所在公寓楼值班室登记报修,楼宇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修复或答复。属自然损坏的,免费修理;属人为故意破坏的,需交成本费及罚金。

3.修建与动力科负责公寓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大型修理;负责采暖系统的大、小型维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4.信息中心负责公寓内网络的初装、维护和修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用电

1.楼宇中心于每个学期初将国家规定的计划用电分配给各个房间,计划电用完后可到三号公寓值班室凭校园卡购买平价电。

2.公寓在各自门厅设有房间电量查询机,同学们可随时查询房间用电情况并视情及时购电。

3.所有公寓都采用智能控制用电系统,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一旦使用,系统将自动断电。由此造成的停电需第二天早晨经登记后方可恢复供电,并视情况给予处理。

六、 电话

1.校内报警3998849;楼宇中心3998843;信息中心3998828;

暖气维修3998845

2.一号公寓值班室3998840;二号公寓值班室3998841;三号公寓值班室3998840

3.服务投诉399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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