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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活动课桌椅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楼活动课桌椅的使用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教学楼活动课桌椅的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教学楼活动课桌椅为教学专用,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将教学楼活动课桌椅搬离教室。

二、楼宇与资产管理科作为课桌椅的具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教学楼内活动课桌椅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教室活动课桌椅的使用情况,经常予以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并及时将散落在公共场所的课桌椅归位,以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各院(部)应加强小教室活动课桌椅的管理,教育指导学生按照学校规定合理使用课桌椅。院学团组织活动所用家具由院协调,不得使用教室内活动课桌椅。楼宇与资产管理科要加强对各院(部)小教室活动课桌椅使用的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

四、各单位、部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课桌椅,办公家具如有缺口可向后勤保障处提出申请,由后勤保障处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情况给予合理配置。

五、各单位组织大型活动所需家具,须向后勤保障处提出家具使用申请(明确使用时间、地点和数量),由后勤保障处协调解决。

六、学团处组织活动所需家具,由学团处协调解决。

七、后勤保障处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教学楼活动课桌椅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单位及个人给予批评。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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