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室管理,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教书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区教学办公室负责教室使用的调配,负责将临时调整的课程计划书面通知后勤保障处。
二、各教学院部负责本学院使用教室的管理和调配,教育学生做好卫生清扫、物品保护及教室的安全和节能使用。
三、学团工作处负责各学院教室卫生和秩序的督查。
四、后勤保障处负责教学楼公共区域及公共教室的卫生清扫及日常管理,负责按时开关教室,负责根据教学安排做好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开关及维护,负责教室设施的维修,负责教学院部行政办公用房的调配。
五、使用教室的教师有义务督促学生保持好教室卫生,节约使用照明、吊扇,离开教室及时关闭电源开关,杜绝电脑常开、电灯常明、风扇常转现象。
六、全体师生应爱护教室内设施、物品,不准污染墙壁、刻划桌凳、拆换门锁。人为原因造成设施、物品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七、教室桌椅及其他物品不准随意搬出教室,因特殊原因需要出教学楼的,要在值班室做好登记。各单位、部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教室课桌椅。
八、教室内全体师生要讲究仪容仪表,衣着得当,不准在教室打架斗殴,不准有言行举止不得体行为。
九、教室、走廊等场所一律不准吸烟、酗酒、就餐、吃零食,不准乱扔瓜果皮核、碎纸、口香糖等污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走廊内大声喧哗、嬉戏,未经允许不准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踢球、踢毽子、打羽毛球和搞其它娱乐活动。
十、日常教学以外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借用公共教室,需提前向后勤保障处楼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申请人为学生的需所在学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