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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次数:     【字号:

1.安防中心值班人员值班时要着装统一、整齐。且必须严格遵守安防中心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能熟练操作消防监控设备。

2.安防中心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每班次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安防中心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替岗、睡岗,值班期间严禁玩手机、听广播、看报、吸烟、喝酒、会客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4.安防中心实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安防中心;因维修、维保及检查原因进去安防中心的,值班人员须做好人员出入登记。

5.值班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监控消防设施设备运行记录,不得乱填、乱改,并定期归档保存。

6.安防中心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7.安防中心监控设备实行三级权限使用管理制度。一级权限:值班人员查看实时监控和调取校园外环境监控;二级权限:管理员可调取食堂、教学楼、实验楼、男生宿舍等场所监控记录;三级权限:保卫科科长及后勤处处长以上领导,可调取财务室、实验室以及女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监控记录。

8.值班人员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处理,并做好记录。如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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