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后勤保障部及时掌握校区后勤保障各类活动动态和情况,进一步增加后勤保障部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科学决策,配合学校加强后勤保障部对部门内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纪委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做以下规定。
一、适应对象
学校任命的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干部、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及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的后勤专项工作负责人。
二、报告事项
(一)需工作例会会议集体讨论后决策的决策事宜
1.涉及后勤保障部职责范围内的物资采购、会议、违约处罚;
2.以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签订的校区后勤保障类合同或后勤保障部权限内签订的合同文稿;
3.校区后勤相关合同的解释;
4.拟开展项目的调研、比价、市场询价;
5.食堂饭菜价格较大的调整;
6.食堂食材价格上涨;
7.运行资金周转预计的风险;
8.临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
9.部门内干部职工的违规、违纪违法情况;
10.以学校、校区及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的名义对外的承诺、通知等相关事宜;
11.以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的名义向校区、学校、政府部门汇报或上报材料;
12.其他需要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集体讨论事宜。
以上事宜除应急事件或应急抢修外,均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后勤保障部工作例会议集体决策后,后勤工作根据工作权限决定上报校区、学校或实施。应急事件或应急抢修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后勤保障部部长汇报(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10分钟,现场处置工作人员可同时向后勤保障部分管负责人和后勤保障部长同时报告,事后书写书面材料)
(二)常规工作
1.与安全密切相关的一切工作;
2.部门内职工重要动向或变故;
3.潜在的安全隐患;
4.工作改进情况及建议;
5.合同履行情况及合同条款的理解;
6.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调整后,前任负责人因学校资金原因应付而未支付的项目及资金情况;
7.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调整后,前任负责人临时批准且已经实施,但无会议纪要、合同或者论证的项目及资金情况;
8.其他需要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集体讨论的常规工作。
以上事宜后勤保障部将根据部门工作权限、轻重缓急决定上报校区或学校。后勤保障部职责权限内的事宜,在接到各负责人的书面建议后,后勤保障部部长在一周内召集工作例会集体研究,做出明确书面意见。
(三)相关会议汇报制度
后勤保障部工作会议,各分工负责人需汇报内容至少包括:后勤保障部内设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后勤保障部安排工作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拟向专题会汇报的议题;后勤保障部内设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上材料均要以书面形式出现。
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议题启动前征求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的明确意见后方可进行,各提报议题相关责任人需要提供本议题可行性论证或佐证材料或学校相关规定。
后勤保障部临时会议,主要解决部门内应急或突发性问题及受时间限制必须立即执行的事宜。会议由后勤保障部部长主持(或后勤保障部部长指定人主持),副部长及议题相关人员参会,会后以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形式保存备查。
三、追责
后勤保障部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以上事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相关责任人,后勤保障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上报学校处理。
本制度已进行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内部职工意见征求,本制度自2024年4月15日开始实施。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
本制度报威海校区机关党委、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威海校区纪检监察办公室备案;抄送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资产与设备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