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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设备管理部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对接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区国有资产管理、房产管理及采购服务工作。

1.负责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在校区的实施。

2.负责校区各类资产的账卡管理、统计报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汇总入账工作;负责校区各类资产的新增、变动、报废处置等管理的审核工作;负责校区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3.根据校区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汇总编制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外各类固定资产项目的购置计划。

4.负责对资产管理处授权范围内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建档备案工作;配合资产管理处和校区各采购部门推进政府采购项目落实。

5.负责校区各类房产、设施、设备、家具的优化配置和调整工作。

6.负责校区各类资产有偿使用的报批工作,确保及时、足额收缴校区资产收益;对归口管理的校区各类资产使用情况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

7.对校区各资产使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负责船员教育与培训体系场地、设施和设备管理程序。

1.负责校区设施、设备招标采购的组织工作。

2.负责资产新增、变动、处置等管理的审核。

、做好本部门内部管理,确保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高质量运行。

1.制定部门发展计划、规章制度,落实部门工作进度、做好工作总结。

2.做好本部门宣传、印章的使用与管理、档案文件管理、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3.对本部门人员实施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4.分析本部门质量体系的运行中的不符合项,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做好质量体系中本部门产生的文件的制定、审核和保管及记录的填写等。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庄勇  审核:朱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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