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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校区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     【字号:

概况

1.图书馆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图书馆创办于上个世纪60年代,是威海校区信息资源与服务中心。近年来为满足教学与科研需要,不断进行信息资源建设,发展和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拓展、完善图书馆信息服务功能,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信息资源服务。

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已逐步建立起文、理、交通等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截止到2015年 12 月,威海校区图书馆纸质馆藏总量达22.5万册;中文纸本期刊10余万册;电子书119.7万册,生均58册;中外文数据库38个。在生均藏书量、生均年进书量方面的建设达到了国家普通本科办学指标的基本要求。

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图书馆的数字化图书馆建设一直走在前列,我馆数字化图书馆的目标是以教师、学生、科研人员为服务对象,从信息资源、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信息技术诸方面,建设一个学习型、研究型的数字信息服务环境。

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图书馆奉行读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弘扬团队精神,坚持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奋进的工作态度,努力为读者营造文明、有序、开放、舒适的学习环境,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文献资源保障。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图书馆正向着国内一流大学图书馆的目标勇于开拓,不断前进!

2.入馆须知

一、凡本院读者一律凭一卡通入馆。外来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二、要举止文雅,讲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入馆内。

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馆内朗诵、嬉笑、打闹、说话、跑动,大声喧哗。

四、保持馆内卫生整洁。严禁在馆内公共空间吃零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污物等。

五、维持馆内桌面的卫生。严禁把丢弃的废纸放在桌面上,随时把垃圾丢进垃圾箱内。

六、维护馆内安全,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品进馆,不准动电路开关,注意节约水、电,用后及时关闭。

七、馆内严禁吸烟。

八、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对馆内公共电脑系统进行调试和改变系统设置,严禁在墙壁及厕所门上乱贴、乱写、乱划。不准涂抹和毁坏桌椅、电脑等设备。

九、存包柜只限当日使用,不准个人长期占用。

十、不得抢占自习室座位或替他人抢占座位。离开图书馆请将个人物品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遵守开放时间,服从值勤人员的管理,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做文明读者。

十二、自觉遵守,互相提醒,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管理规定

威海校区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完善威海校区图书馆图书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教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图书资料指威海校区购置和拥有的各类图书、期刊、照片、图纸资料等。

第一条 威海校区图书馆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由书商集中统一购置,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向图书馆推荐图书资料目录。

第二条 如有特殊情况(批量大、价值高),由各部门向图书馆报送需求计划,计划中应说明需购置该批图书资料的理由、价格、数量等,由图书馆馆长向分管领导报送签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按计划进行购置。

第三条 图书资料购置经办人在办理完图书资料登记手续后,凭分管领导签字的发票到财会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四条 图书资料购置后,由专管人员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在其扉页、书中、封底或适当位置上加盖学院专章。

第五条 威海校区员工均可借阅已登记的各类非保密性图书资料,一次最多可借阅图书4册,借阅期限最长为1个月,到期如需续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六条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图书资料(如字典、词典等)只限在图书馆使用、查阅,不得外借。

第七条 外单位人员借阅图书资料应图书馆馆长批准。

第八条 办理借阅和续借手续均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负责。

第九条 图书资料专管人员应于每年年终前对登记在册的各类图书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写出书面报告交图书馆馆长。

第十条 教职员工应对所借阅的图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批注、标点和涂改。如发生图书资料的损坏、丢失,原则上应由借阅人购买原书赔偿;不能赔偿原书时,按该书标价的5~10倍罚款。

第十一条 员工在调离单位前,应将个人借阅的各类图书资料退交图书资料专管人员并办理退阅手续。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图书馆馆长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读者服务

1.新生须知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8:00——17:300;周六、日早8: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闭馆,临时发出通知,请同学们关注。

如何使用检索机查找一本图书?

首先使用检索机输入书名或者,找到图书的索书号,每本图书都有一个索书号,然后按照索书号查找图书。所有图书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共分为22个大类。

办理借阅手续:

找到我们所需要的图书之后,就可以办理借阅手续,借书成功后还需要对书本进行消磁。每人借阅图书量最多为4本,期限是1个月,超过还书期限的话需要交超期罚款,每天每本是一毛钱。没有超过还书期限的还可以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一个月,每本书只可以办理一次续借。三个校区的图书提供通借通还服务。

电子资源数据库:

超星手机移动图书馆,登录名是读者证号,密码为后6位。

2.借还书

借阅范围:

图书馆自科图书借阅室和社科图书阅览室的所有图书均可外借,所借图书不受文献文种限制。

借阅方法:

借书时应持本人校园卡到图书馆,找到自己所需图书后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具体做法如下:将图书交与值班老师——扫条形码——确认——消磁,借阅手续完毕,离开(临时阅览证不许外借)。

外借数量:

凡持有本校一卡通的教职工读者(包括离退休职工)及学生读者每人每次外借图书最多4本。

外借期限 :教职工读者借书期限为 180 天,研究生读者借书期限为180天,本专科生借书期限为30天。

续借:

在借阅期限内,读者可以凭图书或校园卡办理续借手续一次,续借天数等于借阅期限,超过借书期限不可再办理续借手续。

违规处罚:

对于借书超期、丢失图书、污损图书等现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具体条款参见图书馆规章制度)。

3.书刊荐购管理办法

荐购前提:

请先登录HTTP://211.64.123.17:8089 输入荐购书目,确认馆内是否已有收藏。若有收藏,您可到图书馆借阅或对已借出的图书及时进行预约。若无收藏,您可采取下述途径向图书馆进行荐购。

荐购原则:

总原则:紧密结合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原则。

社会科学图书与自然科学图书并重,专业图书与素质教育图书相结合。

荐购注意事项:

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书刊信息,包括书刊名称、作者、 ISBN 、出版社/出版年等,以便图书馆加快荐购信息的处理速度,准确采购到读者所需文献;尽量填写荐购表单的“推荐理由”,以便订购决策;您推荐的书刊图书馆已有收藏,如您推荐增加图书复本,请在荐购表单的“推荐理由”中说明。

荐购处理原则:

图书馆将依据采选原则,根据年度采选计划、文献经费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接受您的荐购意见。

荐购流程:

读者荐书(填写荐购表单、Email邮件) 订购人员整理、查重、订购审核、审准后向书商下订单。

三、数字资源

1.链接山东交通学院图书馆:http://lib.sdjtu.edu.cn/sdjtu/ArticleChannel.aspx?ChannelID=220

2.查阅馆藏书目:HTTP://211.64.123.17:8089

联系我们

办公室电话0631-399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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