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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 学生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6-12-29    浏览次数:     【字号:

1.二级学院按照《山东交通学院航海类专业学生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

2.每学期前6周,在学团工作处组织下二级学院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目标及测评办法》、《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3.在学团工作处组织下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组织开展综合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的评选。

4.二级学院将初评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符合获奖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事务管理平台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学团工作处通过事务管理平台审核上报。

5.学校汇总并审核后,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拟定先优评选和奖学金评定结果的通报文件,经学校领导签批后,在全校发布。

6.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学金评定和国家、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优评选,根据相应的评选办法和国家、省的要求,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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