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 大学生入伍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9    浏览次数:     【字号:

1.工作程序:

1.1 每年4月20日至7月15日前到全国征兵网(网址为www.gfbzb.gov.cn/)登记并报名。

1.2 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两份《应征入伍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盖章确认。

1.3 7月中旬入伍的学生持报名材料到学校当地武装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武装部门报名,武装部门组织应征学生初检及查体。

1.4 武装部门组织入伍学生体检、政审,合格者进行择优定兵公示,批准入伍。

1.5 武装部门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盖章。

1.6 9月上旬走兵,领取《入伍通知书》和办理相关优待金的手续。

2.学费补偿、保留学籍:

2.1 入伍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把盖好章的《应征入伍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及入伍通知书寄回到学校资助部门和教务处。

2.2 学校资助部门汇总入伍学生名单报送教育厅资助中心,补偿学生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教务处根据入伍资料给入伍学生保留学籍并学发文件。

2.3 补偿费到校后,根据学生提供的账号发放到学生手中。

编辑:  审核:
上一篇: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学团工作处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下一篇: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 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
版权所有: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双岛湾科技城和兴路1508号
威海校区管理办公室综合部电话:0631-3998899
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海事服务中心电话:0631-3998888
京ICP备12010520号-2 邮编:26420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