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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 学生资助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6-12-29    浏览次数:     【字号: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1.1新生报到时,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二级学院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

1.2二级学院详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检查其经济困难证明,对符合绿色通道入学条件的,由其填写《山东交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1.3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新生持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1.4新生报到结束后,二级学院将《山东交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留存备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1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个月,二级学院负责收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山东交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SDJTU/B04-04),汇总交学团工作处。

2.2学团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团工作处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3.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

3.1学校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文件和分配的名额,向学团工作处下达国家助学金各档次资助学生名额;学团工作处根据文件向二级学院下达国家助学金各档次资助学生名额。

3.2学生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3.3二级学院组织班级对学生个人申请进行民主评议。

3.4二级学院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在本院公示后报学团工作处。学团工作处将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学校。

3.5学校汇总后将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6学校拟定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通报文件,由学校领导签发后,向全校公布,学校财务处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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