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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处学习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19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学习型部门建设,提高部门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任务、内容、时间、形式及要求

1、主要任务:

以学习理解当前党和国家、学校、校区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部门业务为主要任务,目的在于提高对上级重要精神的理解能力,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执行能力。

2、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

(2)国家、国际法律法规;

(3)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

(4)部门日常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

3、学习时间:

坚持定时集中学习制度,作为部门工作例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学习,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学习。如遇特殊情况,经处长同意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4、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即: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学习日学习与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以业余学习为主;辅导学习与研讨学习相结合,以研讨学习为主。

5、学习要求:

1)有计划、有主题。主题和材料事先下发,便于个人做好准备;学习讨论要有记录。

2)部门成员在学习时要做到结合个人工作,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

三、学习的检查和考核

1、部门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每年完成1—2篇学习体会。

2、党支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定期组织一些理论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秀的体会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选。

3、建立学习资料和档案,以备考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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