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维修材料的管理,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保管员根据维修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前预测并提出维修材料计划。
二、由采购员根据主管领导签批后的材料计划,择优选择品牌,确保质优价廉。大宗材料及专业性较强材料购置,应采取招标方式购置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三、维修材料的入库:由保管员逐项详细登记入库材料,并由购置人员签字。
四、维修材料的出库:根据维修派工单,由派工人员签字(或持收费收据)方可到仓库领取材料,并由领取人员签字。维修工作结束后,实际使用的材料与领取的材料应由派工人员进行核对,杜绝材料的流失。
五、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该项制度并注意节约,杜绝浪费,对造成损失的人员应追究责任,共用部分维修完毕应交回废旧材料。
六、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