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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17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减速行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和询问。

二、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两侧的交通标志缓速通行,禁止逆行。

三、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辆不准随意乱停,必须按照指定的位置停放。

四、载人的大客车、面包车、轿车和经过允许的出租车辆(取下顶灯),一律从校正门(南门)出入,其它各门一律不准放行。

五、出租车需要进入校园时,必须向门卫执勤人员交验证件,摘下顶灯。同时,由带车的校内人员负责将进入车辆带出,不得滞留校园内或搭载旅客。

六、运载的大货车、铲车、吊车等特种车辆,一律从西门出入。

七、凡从校园内运出的物品,必须持有所运单位领导鉴发并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否则一律不准出门。

八、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教学区。不准高声播放收录机声音,禁止长短鸣笛。


编辑:黄文礼  审核:祁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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